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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3-13 23:39:24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锦7篇

【精华】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集锦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赁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两方各执x份,自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绥化市北林区东直北三东路315号房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6日止(即1年)。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无损,出现事故(火灾、水灾)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从即日起室内的一切电器、门锁及其它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六、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本合同于20xx年6月26日于绥化市订立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的坐落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装修及设施_________________设备: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此处隐藏1063个字……/p>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渝鲁大道188号庆业九寨映象6栋2-5 ( 整套二室一厅一卫一厨 )出租给乙方作 住房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

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拖欠租金五天。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应在结算前 日内将租金交给甲方,并收押金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相关产权证明文件;权属明晰,无产权争议;

2.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3.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使用权,不得收回房屋,不得擅自提高房屋租金或终止合同。

4.甲方保证室内通水、通气、通电,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必须爱护整套房屋设施设备,如果损害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种规章制度,更不得在室内进行违纪违法活动,否则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使用住房期间产生的水、电、气、收视、电话、物业管理等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按时缴纳。

4.乙方正常合理使用房屋。乙方对房屋进行整改、装修或增加设备时,应先征求甲方书面认可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乙方如因使用不当致使房屋或房内设施、设备损坏的,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友好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家具、家电、炊事用品清单

出租方:(盖章或按印)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盖章或按印) 身份证号码:

在场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1、当事人约定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条款,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正常终止的情形。在房屋租赁纠纷中,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装修和增设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和增设投入损失的承担按当事人事先约定处理,这是民法自愿原则和民事权利处分原则在此类纠纷处理中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86条中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此为确立当事人约定原则的直接法律依据。

在依据当事人约定原则处理承租人的租赁物时,如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即使当事人事先约定了具体处理条款,笔者认为也不能按约定处理,因为当事人双方对添附物处理的事先约定是基于原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是附条件约定,当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时,当事人原先据以约定的情势已发生变更,若仍按原约定处理,难免危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2、侵权责任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或增设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财产所有人只有在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房屋承租人只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设,实质上已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在交还房屋时,原则上应对承租房屋恢复原状,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上述规定是侵权责任原则的主要依据。

3、过错责任原则。

在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添,但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的装修或增设。

(1)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对房屋添置的添附物,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折价赔偿。(2)租赁合同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对于承租人添置的添附物应当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无权再向出租人主张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承担返还各自所得的财产、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平原则。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人应当按公平原则给予承租人进行补偿,即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装修物和增设物可利用价值经济补偿,现存鉴定价值与可利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承租人的损失,该损失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属于拆迁致合同终止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对承租人的补偿,以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额为准,而不存在损失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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